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提高实验人员安全防范意识与安全防护技能,保障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教科信厅函〔2023〕5 号)、《大连艺术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办法》(大艺字〔2024〕48号)等文件要求,学校将于近期开展实验室安全准入教育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教育对象
拟进入学校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的2024级全体新生、2023年9月后新入职教师、实验室管理人员。
二、教育内容
(一)实验室安全守则;
(二)实验室一般安全;
(三)实验室用电、用水、消防安全等通识知识;
(四)化学、生物、特种设备的安全防护知识;
(五)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常识。
三、教育方式
组织学习《大连艺术学院实验室安全手册》相关内容,完成学习后在“实验室安全承诺书”上签字,签字版由二级学院统一保管;
学生通过“大连艺术学院实验室安全教育与考试平台”进行在线学习与考试:大连艺术学院官网→部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安全考试平台(http://10.10.3.53:8087/aqks/),学习“在线学习”题库内容——进入“在线考试”完成分配试卷(90分以上为合格)——点击“成绩查询”下载成绩合格证书。
四、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务必通知本单位拟进入学校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的2024级全体新生、2023年9月后新入职教师、实验室管理人员在2024年10月21日至11月22日内,通过“大连艺术学院实验室安全教育与考试平台”完成学习及考试,管理平台将后台统计各学院考试通过情况,逾期未完成者,再次安排补考,直至全部通过。
五、资格应用
相关人员完成学习、考试获得“成绩合格证书”后,方能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
特此通知。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10月16日
编辑/宋丽霏
审核/宋丽霏、王全宇、李洪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