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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3-2024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来源: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添加时间: 2024-09-14

各部(处)、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3-2024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4〕7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23-2024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的要求,我校将开展2023-2024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与时间
  本次统计范围包括全校所有学院、部门管理的实验室(包括实训室、工作室、各类剧场、排练厅、计算机教室、语音教室等)。统计时间范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二、填报内容
  基表一、基表二、基表三、基表四、基表五、基表六,基表七和综表一,填表说明和表格模版见附件3。
  三、填报要求
  1、请各学院、部门仔细阅读《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填报说明》附件4、《报送内容与责任分工表》附件5,按照填报说明做好数据收集和核实工作,认真填报,注意与上年数据的衔接,确保报表质量。
  2、本次需填报实验室一览表见附件6。
  3、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代码集查阅网址:
  http://systj.buct.edu.cn:81/zbdm.htm
  四、报送时间与方式
  1.为保证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学院、部门于2024年9月14日下班前上报《2023-2024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联系人员信息表》(附件7)至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电子版材料、纸质版材料请各学院、部门负责人、审核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2024年9月25日前送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3.联络人: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宋老师,微信:18904099802
  五、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统计工作,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2.逾期未报或数据存在问题的单位,将影响学校整体数据上报工作,并影响到各单位、部门绩效考核。
  感谢您的配合与支持!
  大连艺术学院
  2024年9月14日关于填报2023-2024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zip
  
编辑/宋丽霏
审核/宋丽霏、王全宇、李洪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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