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艺术学院年度部门绩效考核办法(2024年修订)》考核指标内容,结合各单位提供的自评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牵头,教务处、财务处、总务处、实践演出中心、保卫处、艺术科技产业学院参与对21个职能部门的资产管理情况进行7项赋分标准的考核,对9个二级学院的资产管理情况进行7项赋分标准、实验室安全管理情况进行5项二级指标22项赋分标准、教学设备预算管理情况进行5项二级指标25项赋分标准的考核。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高度重视绩效考核工作,以目标实现、职责履行、质量保证、工作成效为核心,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客观、全面的绩效考核原则,部门间通力协作,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以评促强,切实对此项工作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确保我校绩效管理考核工作顺利完成。
编辑/王全宇
审核/王全宇、宋丽霏、李洪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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