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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GC应用共享中心管理办法

来源: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添加时间: 2024-09-12

  AIGC应用共享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旨在充分发挥先进的人工智能生成技术的强大优势,为学校二级学院、科研基地以及研究所等机构在艺术创作和学术研究领域持续提供创新源动力,持续提高中心的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科研工作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中心全力支持艺术设计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服装学院等二级学院,借助文本、图像、音乐等多元内容生成技术,开展艺术与科技的深度融合,激发师生的创作灵感,提升艺术创作的质量与效率,为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卓越实践能力的应用型艺术人才奠定坚实基础。
  此外,中心还将全方位地支持学校各类科研机构开展创新研究,为研究人员提供前沿的技术工具和广阔的实验空间,助力师生在学术研究中勇于突破传统界限,不断探索新的研究方向和方法,从而提升学校整体科研水平和学术影响力,进一步推动艺术教育的发展和创新。
  一、中心使用范围与时间
  (一)中心主要面向相关专业的教师和学生,用于学术研究、实验实践和创新项目等
  中心资源分配将以公平性、透明性和需求导向为原则,根据二级学院提交的使用申请,实验目的、预期成果及所需资源,进行科学分析、价值评估,统筹安排和周密调度。
  (二)中心使用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8:30-16:00,节假日使用需填写《假期使用实验室申请表》,通过泛微流程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二、中心使用申请与预约
  为便于实验中心的管理与资源分配,各学院使用需提前预约。预约方式:通过学校泛微系统提交《AIGC应用共享中心使用申请表》,流程设置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中心负责统筹安排使用时间。
  三、中心使用入场规定
  (一)申请使用单位进入中心,需提供《AIGC应用共享中心使用申请表》流程审批单,并向实验室管理员登记。
  (二)禁止实验室内携带食品、饮料等有可能对设备实施造成危险的物品,使用单位和人员需自觉保持实验室内的整洁与安静。
  四、业务培训和支持
  进入中心开展实验前,需了解操作规范、安全注意事项及设备的使用方法。中心将定期举办业务培训及提供AIGC使用过程中的技术支持。
  五、其他
  校内各部门使用共享中心、设备时,须填写《实验室使用记录本》、《教学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本》。记录应清晰、完整、便于查阅。
  大连艺术学院
  2024年9月12日
  
编辑/宋丽霏
审核/宋丽霏、王全宇、李洪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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