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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本科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调研工作的通知

来源: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添加时间: 2024-08-27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2024年度本科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调研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4〕353号文件(附件1)要求,现就我校开展2024年实验室(含教学实验室)安全现场调研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调研工作安排
  9月2日上午9:30-11:20在辽宁教育学院召开调研工作启动会,部署2024年本科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调研工作,专题讲解《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附件2-1)及年度实验室调研要点,会议以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请各学院负责人、具体院系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实验室技术人员线上参会
  参会方式一:PC端登录“学到汇”网站,通过首页链接观看会议,网址: https://waw.xucdzx.com;
  参会方式二:通过手机搜索关注“学到汇”微信公众号,点击“汇资源”菜单栏选择“实验室安全调研启动会”进入直播间观看视频会议直播。
  二、调研内容
  实验室安全自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调研组对照各高校实验室安全自查发现问题,指导整改完成,重点调研自查报告中存在隐患的实验室.
  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调研。重点调研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难点、痛点问题,如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平台管理、经费保障、重要危险源管理、安全培训情况等。
  三、工作要求
  (一)组织线上参会。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参会人员上报至辽宁省教育厅备案。
  (二)做好入校准备。各学院按照调研内容提前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三)提交整改报告。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在各学院提交的整改报告基础上整理后上报至辽宁省教育厅。
  四、学校具体工作安排
  (一)根据辽宁省教育厅《2024年度本科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调研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学院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附件2-2),对标对表开展实验室自查自纠工作。(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
  (二)各学院针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参照(附件3)格式填写整改报告。(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
  (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组织,实验室安全工作主管领导、实验室安全管理员、实验室负责人等相关人员按时线上参会。
  联系人:魏铭川
  联系方式:1734118660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8月27日

附件2-1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docx
附件3 2024年XX学院实验室安全现场调研整改报告.docx
附件2-2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docx
附件1 关于开展2024年辽宁省本科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调研工作的通知 辽教通【2024】353号(2).pdf
  

编辑/宋丽霏
审核/宋丽霏、王全宇、李洪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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