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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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添加时间: 2024-07-17


各部(处)、各学院:        

  为加强我校实验实训室、教学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学校决定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周一)在全校范围内全面组织开展实验实训室、教学仪器设备、移动设备安全检查工作。
  1. 各单位移动教学设备(专业摄像机、DV摄像机、照相机、航拍器、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移动投影机等)要回收入库,集中管理。需使用实验室及移动设备的单位,通过泛微流程办理借用手续。
  2. 各单位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详见大连艺术学院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官网常用下载栏),对实验实训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关注气体钢瓶、管控类危化品、特种设备、高温高压设备等危险源,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并将检查结果形成安全管理工作台账,备案待查。
  3. 实验实训室要确保关好门窗,并加强防火、防盗、防爆、防风、防雨等措施,切断实验设备水、电、气,切实做好防突发事件的“三防”工作。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安全隐患检查。
  各单位要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扎实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移动教学设备回收入库工作,排查实验室安全隐患,营造安全和谐的实验实训环境。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 年 7 月 17 日

编辑/王全宇
审核/王全宇、宋丽霏、李洪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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